学生在同类别范围内转系(专业),须经转出和转入系同意,教务处备案;属跨类别转专业的,须报主管校长批准。学生转系(专业)仅限入学后两个月内进行(10月底截止办理申请),一次为限,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跨类别转专业。
转入不同专业的学生(含转校生),凡未修过的课程(以专业教学计划为准)要补修,以取得相应学分。已修过的同类课程合格的可免修,承认其所得学分。转校生所修课程如学分值与我校不同者,按我校规定的标准计算学分。
凡属本校范围内转专业的学生,须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费(或补交差额),如两专业学费标准相同的,则根据其转入新专业后需补修的具体课程补交课程学分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