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籍学生不得随意调整专业,确需调整的,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:
(一)学生申请调整的专业不得跨科类(普通类与艺术类);三二分段、自主招生等特殊招生类型学生不能转到统招专业。
(二)学生一经批准转专业后就不允许再回到原专业。
(三)转专业(转入或转出)的班级学生人数应控制在60人(艺术类50人)以内。拟转入专业班级平均人数已超过55人(艺术类45人)或拟转出专业班级平均人数少于35人(艺术类30人)者应严格控制转专业的审批。
(四)学生的学费在转专业的学期不会改变。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及第二、三学年按新专业的标准缴交学费,多退少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