汕尾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最新政策!

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。
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,可提出转专业申请:

(一)在校就读的一年级学生,或按人才培养方案,参与大类招生培养分流的、创新班选拔、学分制管理、对外合作交流、参与创新创业等教学改革,需调整所学专业的;
(二)确有专长,新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;
(三)入学后发现身体某种疾病或特殊生理原因,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、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;
(四)休学或大学生退役士兵复学后原所修专业已不再招生的;
(五)学生确有特殊困难,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。
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,不予考虑转专业:

(一)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;
(二)特殊录取类型学生,如三二分段、五年一贯制等;
(三)休学、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;
(四)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;
(五)未办理学籍注册手续者;
(六)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就读者;
(七)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者。

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程序:

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向所在系提出申请,填写《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,转出转入系负责人签字后,由拟转入系组织对学生进行考核或专业测试,转专业材料由教务处或招生办汇总,并提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确认,再按学籍管理规定程序审批。

新生转专业受理时间为每年九月份新生注册后,由学院招生办受理,其他年级转专业受理时间为每学期第十五周,由教务处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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